生活助學金第一類,111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與紙本資料繳交時程:111年8月15日至111年9月13日17:00(逾期不受理)

*線上申請步驟:

1.進入 校務行政入口   2.點選〔學雜費繳費系統〕   3.學雜費_學務(正式)     4.按(+)    5. 生活助學金申請 6.按[新增]     7.列印申請表

*檢附紙本資料:
*110年暑期已申請並審核通過者,免繳紙本資料。
*可用郵寄申請,地址:106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  收件人:生活輔導組(申請生活助學金)

1.申請表
2.110學年第2學期成績單或成績證明 (GPA 1.70以上) (申請表上已顯示成績者免繳)(新生免繳)
3.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(含父母與本人) 
4.父母與本人之「110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」(家庭年所得未達新臺幣 70 萬元且利息所得未超過 2 萬元 ) (請勿提供申報所得稅資料)。(樣張參考)
5.僑外生無法提供第3-4項資料或未符規定之同學,請再檢附個人報告與相關證明、導師推薦函,並請系所專責導師與主任/所長簽章(列該學制最後順位)(境外生另請加會國際事務處)。

** 已檢具1至4項資料者,申請表請簽名後直接送交至生活輔導組審核(免送系所專責導師與主任/所長簽章)。
** 預計9月19日公布正取名單。

http://assistance.sa.ntnu.edu.tw/files/13-1001-308.ph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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